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中级经济师考试科目为:《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其中《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
中级经济师考试《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自2020年开始,考生需要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单科考试成绩大于等于84分,方可获得证书,单科成绩保留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