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程度: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
职业能力特征: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1、已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未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主要从事工作为:
1、消防安全检查。
2、消防控制室监控。
3、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
4、消防安全管理等。
以下这些单位需要消防设施操作员: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3、国家机关。
4、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5、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6、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7、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8、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9、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10、重要的科研单位。
11、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