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指导师考试科目有两门,一门是《基础知识》,另一门是《专业理论》。
合格标准:
(1)理论知识考试共计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该项合格;
(2)实务技能考试满分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该项合格;
(3)以上二项成绩全部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4)家庭教育指导师(高级)为理论知识和论文考试,采取机考,合计100分,总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1、助理家庭教育指导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本职业见习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级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
(2)中等专业以上同等学力。
2、家庭教育指导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培训标准学时数。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培训标准学时数。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学力并从事相关工作一年以上者。
(3)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电子照片,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