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考试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经济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为专业科目,
《专业知识和实务》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中级经济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工作和实践年限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