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继续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
主观题考试放宽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和甘肃临夏州等“三区三州”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其他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
除享受放宽政策的外,成绩合格人员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综合考查应试人员从事法律职业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
应试人员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主观题考试。法考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因此客观题考试合格的考生可以报考本年度及下一考试年度的主观题考试。
主观题科目考试成绩只在本考试年度内有效,因此考生在通过主观题考试后需要及时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逾期则不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