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户籍在陕的报考者到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随迁子女到学籍所在县(区、市)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区)、县(区、市)有关部门负责。各地要提前安排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得报名。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资格审查力度,并切实做好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报考资格认定工作。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021年11月25日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所在学校指定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非在校生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2022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回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原件留存备查。
2.陕西高考报名体检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体检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实施。2022年3月15日前,各地对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表和条形码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体检表领取和扫描时间另行通知。省教育考试院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区)、县(区、市)开展“无纸化”高考体检试点。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二)户籍在陕但不满足以上学籍或户籍要求者:
1.根据教育部规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高考。但在陕申请报考者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西。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同意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认定办法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2.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西、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陕西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参加高考。
3.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学籍在陕满3年但户籍在陕不满3年者,如户籍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持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若持有陕西省居住证时间与取得陕西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参加高考。
(三)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做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21〕3号)执行。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报考者,必须及时返回户籍所在省(市、区)参加高考报名。
(四)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