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查询时间 | 查询入口 |
安徽 | 11月4日起 | 已开通 |
北京 | 12月6日开通 | 点击进入>> |
福建 | 11月19日9:00 | 已开通 |
甘肃 | 预计11月6日起 | 点击进入>> |
广东 | 11月12日15时 | 已开通 |
广西 | 11月12日9:00起 | 已开通 |
贵州 | 11月12日 | 已开通 |
海南 | 11月24日 | 已开通 |
河北 | 11月18日17:00开通 | 已开通 |
河南 | 11月15日起 | 已开通 |
黑龙江 | 11月18日 | 已开通 |
湖北 | 11月11日 | 已开通 |
湖南 | 11月25日 | 已开通 |
吉林 | 11月23日 | 已开通 |
江苏 | 11月10日上午10:00 | 已开通 |
江西 | 11月15日 | 已开通 |
辽宁 | 11月25日 | 已开通 |
内蒙古 | 11月1日 | 已开通 |
宁夏 | 11月23日 | 已开通 |
青海 | 11月15日9时起 | 已开通 |
山东 | 11月8日下午14:30 | 已开通 |
山西 | 11月10日8时 | 已开通 |
陕西 | 11月中下旬 | 已开通 |
上海 | 预计12月1日后 | 点击进入>> |
四川 | 11月5日 | 已开通 |
天津 | 11月29日中午12:00起 | 已开通 |
西藏 | 预计11月29日后 | 点击进入>> |
新疆 | 11月26日 | 已开通 |
云南 | 11月20日 | 已开通 |
浙江 | 11月9日起 | 已开通 |
重庆 | 11月8日 | 已开通 |
1、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
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2、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