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等。
考试科目:
山东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省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省属基层单位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报考设置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报考者还须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其中,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的,须统一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报考公务员的考生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选择一个考区参加笔试。实行考位调控管理制度,报考者原则上选择报考职位所在考区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不受考位限制;选择其他考区的,考位有数量限制,先选先得(以缴费成功为准),选完即止。
需要注意的是:
(1)报名期间,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2)报名结束后,报考者报考资格未经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