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有下列疾病,专业不予录取
①在高考志愿填报中,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②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2、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高考体检条件
对于公安普通高校高考志愿中,有关视力的体检要求为: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3、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①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这专业不适合考生进行高考志愿填报。
体检结果出来后,考生会得到一张体格检查表,其中不仅有考生的各项体检检查信息,还有报考专业建议。考生要认真阅读体检表,全面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结合体检表“报考专业建议”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来选报高考志愿。在填报高考志愿前,还要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注意高校自定的身体条件补充规定。如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等院校因未来就业需要可能会对身高、外貌有些具体要求;一些医学类院校会对视力、色觉有具体要求。
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三部分中还有“不适宜就读的相关专业”。这部分条款不会影响体检结论。条款中所列的各专业,主要是指考生的身体条件虽能坚持专业学习,但今后可能会影响考生在该专业的就业和发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慎重地选报。如果高校对此有具体要求,会在招生章程中进行规定,如果招生章程未明确注明,学校是不能依据第三部分退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