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高考综合改革是对高考招生制度的整体设计,是一次综合、系统、全面的改革,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明确了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内容、考试对象和时间、成绩呈现等;
二是深化高考考试科目改革,明确了考试科目设置、成绩构成及计分方式、考试时间及形式等;
三是实施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明确了完善评价体系和强化评价使用;
四是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模式,明确了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建立科目引导机制、完善志愿设置和投档办法等;
五是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计入高考总分的考试科目共有6门,即“3+1+2”。“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不分文理科;“1”为在物理、历史2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选择1门;“2”为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选择2门。
高考总成绩满分750分。考生总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学业水平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历史和物理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分计入总分。各科成绩当年有效。
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按照国家统一高考时间进行,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紧随统一高考之后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在条件成熟后,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