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本科一批:
文史类为472分,理工类为415分;
2.普通本科二批:
文史类为354分,理工类为280分;
3.艺术类本科(含部分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批院校):
文科文化课为265分,理科文化课为210分。艺术类本科全省统考专业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后划定发布。
4.体育类本科:
文科文化课为247分,理科文化课为196分,术科分(全省统考)文科术科71分,理科术科68分;
5.高职专科批文化课控制线:
普通高职专科文史、理工类为160分,艺术类和体育类高职专科为150分。
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采取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分三次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军队、公安、消防和司法本科高校,部分普通本科高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招飞本科高校及专业,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的高校;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艺术类本科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
第二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本科第一批次、本科第二批次、体育类本科批次、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在特殊类型招生志愿栏中填报志愿)。
第三次:填报文史类和理工类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和艺术、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的高校和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