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史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505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430分;
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150分。
二、理工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412分;
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45分;
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150分。
志愿填报实行公布分数后,通过网上分时填报。
6月23日至27日:填报本科(含本科预科、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专业志愿、体育类本科专业志愿,提前高职专科一批志愿。
7月2日至3日:填报提前录取高职专科二批志愿(含定向培养士官、艺术、体育专业)。
8月1日至4日:填报高职专科志愿。
各批次中的“征集志愿”填报时间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另行向社会公布。
考生填报志愿须根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按照网上志愿填报办法由考生本人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填报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