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志愿分级差是指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时的分数差额。第一志愿生源不足而且规定了志愿级差的院校,省级招办按投档比例投完第一志愿考生档案,再按院校提出的志愿级差将第二志愿且分数在级差之上的考生档案投放给学校,由学校审核录取。
例如,一所院校规定的级差是15分,如果你是第一志愿就报考了这所院校,有可能550分就被录取了,但是,如果你在第二志愿才填报了这所院校,有可能就需要565分才能被录取,因此,如果院校在招生录取上存在分数级差,对于考生而言,志愿的排序就显得非常重要,当然,院校的志愿分级差的存在,主要是针对院校生源充足的情况,如果一所院校,本身在招生过程中生源不足,分数级差基本上就不会实行。
1、北京: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
2、河北:河北工程大学。
3、辽宁:大连工业大学、沈阳工程学院
4、吉林:东北电力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通化师范学院、长春工程学院、长春财经学院。
5、黑龙江: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6、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
7、江苏:江苏科技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徐州医科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工程学院.
8、浙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传媒学院。
9、福建: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厦门理工学院、仰恩大学。
10、江西:赣南师范大学。
11、山东: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理工大学、济宁医学院。
11、湖北: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师范大学。
12、湖南:湖南农业大学、湖南工商大学。
13、广东:中山大学。
14、广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师范大学。
15、重庆:西南大学。
16、四川:西华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川北医学院、成都医学院、西南石油大学。
17、贵州:贵州医科大学。
18、宁夏:宁夏大学。
19、新疆:新疆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