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术型
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西医、中医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
2、专业型
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体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初试科目设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初试科目设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初试增设经济类综合能力科目,供试点学校选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①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②复试前应在国家正式出版刊物公开发表2篇3000字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