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考虑在职研究生。在职研究生是以在职人员的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学历教育的一种类型。在报名、考试要求及录取办法方面,不同种类有所不同。
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和授予同等学历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目前对在职研究生控制严格,招生数量有所减少。
二是考虑正规在校研究生。这种情况下,一般要正常上1年左右的课,而1年以后基本上可以自由安排的时间比较多,可以跟导师做项目,也可以自己安排工作,中间完成项目论文与答辩即可。
高等学校毕业后直接考取研究生的,在研究生学习期间确实不能计算工作年限。不过如果是在职人员考取研究生的,学习期间可以计算工龄。工作了一段时间再考取研究生的,学习期间可以算工龄。对于工作单位变更的情形下,工龄是否连续计算,目前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指企业依法办理变更、合并、分立手续后,导致劳动者工作单位变动的工龄计算。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工龄应该连续计算,新的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在前用人单位的工龄应承担工龄责任,这一点是没有任何争议的。
另一种是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工龄连续计算的问题。通常劳动者先后在两个单位工作,但是这两个单位间没有法定的变更程序,也没有法定合并或分立程序,从工商登记的法律程序上看不出两个独立法人有任何转承关系。但是,这两个独立法人存在一定的继承或接收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