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指定的留学人员网站上在线登记申请人的个人信息;
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学专科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可委托区人才办办理);
单位接收函原件一份;档案保管证明原件一份(未办理的,可委托区人才办办理档案托管并出具档案保管证明);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意!!!要符合以下要求才可以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凡在国外留学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或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人员,回国后办妥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并联系好国内工作单位后。
1、申请人在线申请
留学人员登陆中国留学网点击进入“就业落户”栏目,选择“在线填写留学回国人员信息注册”开始填写,系统提示“保存基本信息成功”后,请务必继续填写国内外学习、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填写完毕关闭窗口后即完成在线申请。如果未提示保存成功,请仔细观察填写界面,查看有红色星号提示的必填项是否已经填写,填写后才可以保存成功。
2、申请人档案调动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就业落户需先将档案调入用人单位或在京人事代理机构。
3、申请人准备材料并将材料递交聘用单位人事部门
在京就业留学回国人员需申请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本人根据用人单位类型按照材料要求将“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进行材料初步审核。用人单位预约受理成功后,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专职工作人员将材料送交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核准。核准后由中心邮件通知申请人自行前往中心领取结果。
4、申请人等待审核结果时间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北京手续,至少需要50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
5、申请人得到审核结果通知
在等待审核期间,申请人及用人单位所提供的信息如果发生变化,用人单位请及时发电子邮件给相关人员。用人单位和留学人员所递交申请材料请自行复印留底,无论结果如何,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6、申请人缴纳服务手续费并领取审核结果
留学人员接到领取结果通知,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护照原件、工作介绍信均可)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缴纳服务手续费人民币200元,领取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
1、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毕业生就业后的工龄由报到之日开始计算;
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3、凭就业报到证转移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关系;
4、毕业生报到后,持报到证及接收单位有关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5、持报到证到有关部门办理自主创业手续及减免有关税费;
6、待就业毕业生可凭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代理手续。
7、毕业生到接收单位报到后,报到证由单位人事部门存档。
8、毕业生在工作单位转正和干部身份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