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由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所出具审核意见上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不予补办医师执业证书并书面告知不予补办的原因;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同意的,通知申请人领取《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提交资料均用A4纸打印)
承诺书1份;补办《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申请表1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报刊刊登的公告声明整版原件1份;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单(核实原件保留复印件)1份;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