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护照:申请者须持有本人签名的六个月以上的有效因私护照原件,如有旧护照请一并附上 护照签名必须与个人资料表签名完全一致。
2、本人照片:2张,三个月内2寸白底彩色近照。
3、身份证复印件 :1份,必须是用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二代须复印双面)。
4、户口本:1份,全体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首页(有同行家属时)能体现关系的户口本或亲属关系公证书。
5、名片:2张,所提供的地址、电话、姓名必须正确真实,可以联系到本人,如有公司简介也最好提供 (这个其实是不需要的,如果提供只能作为辅助材料提供,不影响签证)。
6、签证申请表:1份,由申请人本人如实、完整填写并签名,另备个人签名空白资料表1-2份,护照签名必须与个人资料表签名完全一致,日本使馆非常注意签名的正确性。
7、在职证明:1份,担保信必须盖有所在单位的公章,说明申请人职务,在此工作时间,在日期间依从日本法律、不脱团活动、旅游结束后按期间回国。如有滞留不归,由本人及公司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领导的签名、联系电话、日期(日本个人旅游签证,最重要的是需要注明年薪10万元,如果没有注明是申请不到的)。
8、企业营业执照:1份,国家政府机关无须此项,但要提供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企业的话,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学校或事业单位等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必须提供)。
9、个人资产证明:1份,5万元存款证明原件,半年以上的银行活期/定期存折、房产、车的复印件各一份资产证明越多越好(日本驻重庆领事馆对银行流水没有要求,可以不提供)。
10、结婚证:1份,结婚证复印件(日本领事馆对在一个户口本的人员才会认定为亲属,如果夫妻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都是单独的户口,光是提供结婚证,使馆是不认可的,需要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
办理日本个人旅游签证要10至15天。日本个人旅游签证是前往日本必须的旅游签证。
签证类型有三种:三个月个人单次旅游签证、一年多次往返签证、三年多次往返签证。
日本个人旅游签证发放条件:
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并拥有回国或居住国的再入境权利及资格。
提出的申请资料真实且符合规定。
申请人在日本将从事的活动或身份、地位及停留时间符合出入国及难民认定法(1951年政令第319号,以下称「入管法」)规定的在留资格及停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