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分别是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其具体介绍如下。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查用火用电,禁违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闭,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查重点部位,禁失控漏管。
2、 扑救初级火灾能力: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
3、 组织疏散逃生能力: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掌握逃生技能。
4、 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标识,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
1、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2、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3、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私自未经允许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4、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6、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7、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8、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9、室内装修装饰不应采用易燃材料。
10、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