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基础课
公共基础课考试为半天,4小时。考试内容各专业采用统一试卷,由管委会确定考试科目,题量,时间,分数分配为:
高等数学24题
普通物理 12题
普通化学 12题
理论力学 13题
材料力学 15题
流体力学 12题
计算机应用基础10题
电工电子技术12题
工程经济 10题
合计:120题,每题1分,共120分。
2、专业基础课(下午段)
专业基础课考试为半天,4小时。考试内容可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分别设置不同考试科目。注册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考试科目,题量,时间,分数分配拟作如下安排:
水文学 8题
供水水文地质 10题
水泵及水泵站12题
水处理微生物学 12题
水分析化学 10题
工程测量 5题
法规 3题
合计:60题,每题2分,共120分
(注:仅供参考。)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2、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
3、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也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应参照规定的报考条件,结合自身情况,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凡不符合基础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其考试成绩无效。
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报考人员需持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