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变法急功近利、急于求成
自商鞅起,成功变法的无不是小心翼翼,步步为营的进行的。直接大刀阔斧进行改革的无一例外都失败了。王安石明知改革“缓而图之,则为大利;急而成之,则为大害”,却在变法中操之过急。他只认定一个目标,却忽略了在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必然会连带产生一系列问题。在短短数年间将十几项改革全面铺开,而当时的社会各阶级都不见得有这种精神和物质承受能力,于是变法反而陷入了欲速则不达的困境。一时间同时得罪的社会各个阶层太多,这些阶层的反对和分量,也是变法之初承受不起的。
2、内部问题
商鞅变法得到了秦孝公的全力支持,而王安石身后的宋神宗则没有那么坚决,不止一次的动摇过改革的决心。在封建集权时代,皇帝的支持是非常重要的。宋神宗的态度无疑给变法增加了极大的难度。而且王安石的变法派内部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有些人更多出于私人利益考虑,而忽略了大局,结果使变法派本身四分五裂。
3、反对派的强势
虽然反对王安石的人并非都是反对变法的人,也有在考虑要不要变法以及赞成适度变法的人。但对王安石想要的变法来说,这些人都是反对派。而这些人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是非常强势的。其中不乏例如苏轼、司马光、韩琦、欧阳修等无论当时还是现在都极富盛名的名臣。王安石虽然在个人品德上无可挑剔,但他变法的助手却不是无懈可击的。而且也远不如司马光等人出名,更有道德品质不佳,被认为是小人的存在。
4、执行不力
在好的政策,具体落实起来,也很难保证不出现偏差。而王安石无法如后世的张居正一样独揽大权,让各地官员确切的落实好自己的政策。存在数量众多的反对派自然无法政通人和。而地方官府的欺上瞒下的修改赋税利率,虚假报告,甚至于损公肥私。都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和控制。任何政策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最终都只有失败。
5、王安石的性格缺陷
王安石固然是伟大的改革家,但他的性格太过于强势,刚愎自用。每与人讨论国事,有所抗辩,声色俱厉。反对派的司马光曾经与他是好友,曾经劝诫过他不要自信太过。但王安石不以为然,两人逐渐绝交。正是因此,王安石很难接受不同意见。带来的后果就是他身边的变法派出现了许多一昧逢迎拍马,曲意迎合的小人。从不反对王安石,而是不顾情况的迎合。这也更加重了王安石刚愎自用的性格。同时也是因此这些人本身道德品质都存在问题,让变法派多出了许多被攻击的理由。客观的说,小人未必无能。但这些人过于优先考虑自己的利益,没有把自己的能力用到大局上。也导致了变法在推行中逐渐变质。
6、托古改制
王安石说他的新法皆出于先王及孔子遗训,以此堵住反对新法之人的嘴,比如将青苗法比之“周礼”之泉府;免役法本之于“周官”的府史胥徒,王制之庶民在官禄足以代其耕;保甲法比于先王之农为兵,市易法比于汉之平准。但古今的风俗不同,环境各有差异,即使新法真的是源于古制,也不是什么时候都符合适宜的。未免有眼高手低,不切实际的嫌疑。
虽然变法最终失败,有许多新法推行之后也出现了许多弊端,但基本上也都能收到一些较好的效果。“富国强兵”的效果还是是十分显著的。
积贫局面的改变
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增长。通过一系列理财新法的实行,在发展生产、均平赋税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有了明显的增加,国库充裕,宋神宗年间国库积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财政支出,财政收入的迅速增加,改变了北宋“积贫”的局面。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限制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社会经济发展,人民负担有所减轻,呈现了国家有所中兴的态势。
积弱局面的改善
富国强兵是变法的最终目的。通过新法的推行,北宋国力有所增强。加强了农村的封建统治秩序,维护了农村的社会治安,建立了全国性的军事储备,并节省了大量训练费用;裁兵法提高军队士兵素质,将兵法改变了兵将分离的局面加强了军队战斗力;保马法使马匹的质量和数量大大提高,同时政府节省了大量养马费用;军器监法增加了武器的生产量,质量也有所改善。
变法的强兵措施扭转了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北宋熙宁六年,在王安石指挥下,宋军主动进攻吐蕃,收复河、洮、岷等五州,拓地两千余里,受抚羌族三十万帐,这是北宋军事上一次空前的大捷,也建立起进攻西夏地区的有利战线。更是变法带来的最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