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提出核查申请,申请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各考区邮箱,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NTCE核查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核查科目代码、网站查询分数、联系电话。申请信息须准确、完整。核查结果将以邮件方式通知考生。
教育部考试中心根据考试标准和当次考试情况,确定各科目全国统一的合格分数线。由于各个科目难度存在差异,其合格分数线不尽相同。为统一各科目的合格分数线,采用线性转换的方法,将考生0~150分量表上的原始成绩换算为0~120分量表上的转换分,并使各科目的合格分数线统一转换为7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