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往年的招聘公告来看,特岗教师服务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同等条件下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省级财政要切实加强统筹,加大对财政困难县的支持力度,各地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工资性补助资金以外所需的经费投入,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要落实好周转宿舍安排等工作,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计划"教师的工资性支出。
设岗县财政负责落实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津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省级财政在计算各地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时,将其纳入标准支出计算范围。月工资根据当地在编教师工资水平发放。
正编教师通常是通过统一的事业单位教师岗招聘考进去,或者是通过校园招聘和人才引进进入学校任教。入职之后就拥有事业编制,而特岗教师属于国家“四项目人员”,考进去是没有编制的,必须在服务满三年后,通过相应的考核合格后,如果想继续任教,只要考核合格,就可以自动转入编制,当地教育局可根据具体情况给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重新安排教师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