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条件:如果A能推出B,那么A就是B的充分条件。其中A为B的子集,即属于A的一定属于B,而属于B的不一定属于A,具体的说若存在元素属于B的不属于A,则A为B的真子集;若属于B的也属于A,则A与B相等。
必要条件:必要条件是数学中的一种关系形式。如果没有A,则必然没有B;如果有A而未必有B,则A就是B的必要条件,记作B→A,读作“B含于A”。数学上简单来说就是如果由结果B能推导出条件A,我们就说A是B的必要条件。
A是B的充分条件是“有A就有B”(即对B而言A是一个能“充分”推出B的前提),
必要条件是“如果没有A那必定没有B”(即A这一条件的存在非常“必要”的)。
至于数学上说B可推A则A为必要条件,会使人难以明白为什么明明B是原因却反说A是条件,不妨这样想:B能推A的逆否命题是非A能推非B,即我上文说的如果没有A就一定没有B,这样逻辑上就清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