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通知书不是必须本人取,可以代签。录取通知书须由考生本人或其朋友,亲属签收。
因为大学录取通知书是邮政EMS投递的,按照要求需要本人凭身份证。
一般来说由考生本人签收,如果考生出去旅游了,或录取通知书送达时正好不在家,可由直系亲属代为签收。签收时,要出示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如果是由父母代签的,要报出孩子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由邮政速递工作人员电话核实,确认一致才能签收。
录取通知书最好是本人去领取,但是如果自己领取不了的话,也是允许直系亲属去代领的,亲属在领取通知书的时候带着考生的身份证,一些学校代领的时候还需要提供一份代领委托书,所以我们在让亲属代领前需要了解代领相关的手续,避免代领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领取录取通知书时 ,首先需要检查一些录取通知书是不是和我们在招生院查询的院校一致,以及录取通知书是不是写的自己的名字,避免领错的情况或者收到假的录取通知书的情况出现。
当场检验录取通知书中的物品,看看有没有东西缺失的情况,检查好之后在进行确认签字。
考生在入学前要妥善保存录取通知书,因为学生到学校这里提取档案时要出示身份证、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如果没有录取通知书,需要核实学生是否被大学录取,手续就会很麻烦。
大学招办表示:"为了证明学生的身份,我们一般需要学生出具其他证明。”他表示,如果考生发现录取通知书丢失,应该马上与被录取的大学招生部门联系,说明情况。
招办有关人士建议,丢失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先和被录取的高校招生办公室联系,说明一下情况,然后按照学校录取通知要求带齐所需相关证件准时到校报到。
有关人士解释,录取通知书只是学生被高校录取的象征,不是惟一的凭证,各高校都有录取学生的文字和电子档案。有关人士还说,考生如果还不放心,到自己所在区(县)高招办办理相关证明,说明确实被该校录取,证明录取通知书确实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