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一条 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二条 预留计划: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预留计划在总计划1%以内,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三条 招生专业:本科招生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中药资源与开发、生物技术、应用心理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汉语言文学、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中药制药、制药工程。
第二章录取规则
第四条 调档比例: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档案,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
第五条 体检要求: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建议残疾学生、肝功能异常或澳抗阳性者慎报,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其他体检条件均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条 外语语种:不限。根据学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学生入学后的外语课全部为英语。
第七条 优惠政策: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八条 录取及分专业原则: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集志愿考生;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第一志愿未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将调档线上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第一、二、三、四、五、六专业依次录取,处理完前一考生后再处理下一考生。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投档成绩低而所报的所有专业都已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学生分数和等级择优录取。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招生专业选测科目要求,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九条 浙江录取规则:2019年录取专业对应选测科目要求如下:
学校对已调档的考生,根据其填报专业,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条 江苏录取规则:学校对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如下:
对已调档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分配专业,将调档线上满足选测科目等级要求的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至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第一、二、三、四、五、六专业依次录取,处理完前一考生后再处理下一考生。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一条 免费医学生录取规则:每个定向县区为一个专业代码,分专业原则详见本章程第十六条。被录取为我校免费医学定向的考生在获得录取通知书前,必须先与我校签定培养协议,同时,与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定定向就业协议。培养协议由学校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邮寄给考生;就业协议由定向地的县级卫生计生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供。对因个人原因未签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三章收费、奖贷学金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学校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按专业收取学费。本科3500~5000元/生·年,学生须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缴纳。
第十三条 奖贷学金: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陕西中医药大学简介
陕西中医药大学开设21个本科专业,已形成了以中医药为核心,医、理、工、文、管等学科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专业格局。学校自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拥有中医学等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有应用心理学、公共卫生、护理学等5个专业学位授权领域。截至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近14000人,其中硕士研究生1057人,本专科生12756人,留学生64 人。
学校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6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精品课程及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共18门,近五年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7项,其中一等奖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