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 事项 |
5月28日至6月20日 | 拟入学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新生家长用手机下载“莆田惠民宝”APP,并进行实名注册认证,完善就学证照。 |
6月21日至6月30日 | 适龄少年儿童家长网上报名。报名方式:手机报名,打开“莆田惠民宝”APP,点击首页“部门服务”中莆田市教育局“中小学报名”栏目,选择相应学段报名。 |
7月1日至7月10日 | 各公办中小学对学生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
7月11日至7月15日 | 学生报名材料预审不通过的,家长再次补全材料。 |
7月16日至7月20日 | 各公办中小学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终审。 |
7月22日至7月23日 | 各县区教育局、各公办中小学根据招生方案对符合片区招生条件学生进行确认。家长可登录惠民宝查看审核进度情况。 |
7月24日至7月25日 | 市直中小学、各县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各公办中小学学位剩余情况,分别组织所辖中心城区公办中小学随机派位,市直中小学、县(区)教育通过网上公布派位结果。 |
7月27日至7月28日 | 派位落选或未能参加派位的新落户学生和随迁子女,由属地所在县(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就学。 |
7月30日 | 各校公布网上报名录取名单。 |
8月28日至8月29日 | 各学校组织入学注册。 |
8月30日 | 各学校组织电脑随机编班。 |
1、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落实“遵循户籍所在地,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教育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多种媒体进行招生工作宣传。畅通社会反馈渠道,向社会公开招生咨询电话、投诉电话,设立投诉信箱等方式,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全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3、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导原则。县区根据本通知结合实际情况,负责制定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施方案,做好招生入学工作。
4、剩余学位实行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原则。招生学校在招收完符合施教区就近划片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后,如有剩余学位,对其他申请入学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实行剩余学位的随机派位、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随迁子女申请就学办法,以有效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