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术类:绘画、艺术设计、美术学、动画广告学、雕刻、摄影 服装化妆设计 等。
2、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器乐)、作曲与指挥等。
3、舞蹈: 中国舞、民间舞、服装表演、模特等。
4、广播电视新闻学 、播音与主持、编导、戏曲影视表演等。
1、文化课达到控制线,按专业课排名由高到低录取。例如中央戏剧学院电影电视系编导专业。
2、专业课通过后,按高考分数(统一折算成750分制)由高到低录取。简称“绝对分值”。此种录取原则已基本被淘汰。
3、专业课通过后,按高考分数与考生所在省一本线或二本线比值,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简称“相对分值”。部分专业在此原则基础上还需达到一定的控制线。例如北京电影学院电影学系、电影制作B类、影视技术系,采用高考分数与一本线比值排序录取;例如南京艺术学院大部分专业采用高考分数与二本线比值排序录取。
4、部分高名次按文化课达到控制线,专业排名由高到低录取;略后名次采用文化课比值排序录取。例如中国传媒大学导演专业、北京电影学院文学系。
5、采用文化课与专业课按一定比例相加排序录取,例如上海戏剧学院戏文专业、中国戏曲学院戏文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