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本科提前批次免费医学定向生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0日顺利结束,理科招生计划人数120人,文科招生计划人数30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150人。
其中:理科录取的最高分为618分,最低分为554分,平均分为584.5分。文科录取的最高分为572分,最低分为514分,平均分为535.53分。
我校重庆市贫困专项计划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3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14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14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37分,最低分为604分,平均分为615.3分。
我校重庆市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3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4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4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05分,最低分为576分,平均分为590.2分。
重庆市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8日顺利结束,其中:理科原招生计划人数625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630人。文科原招生计划人数80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81人。录取的理科最高分为667分,最低分为600分,平均分为622.3分。录取的文科最高分为598分,最低分为564分,平均分为573.8分。
重庆市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9日顺利结束,其中:理科原计划招收人数965人,实际完成招收理科人数96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06分,最低分为521分,平均分为547.3分。文科原计划招收人数372人,实际完成招收文科人数384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66分,最低分为513分,平均分为522.8分。
广东省普通本科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5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1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1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76分,最低分为531分,平均分为544.27分。
江苏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5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3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373分,最低分为363分,平均分为366.8分。
内蒙古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6日顺利结束,理科原招生计划人数20人,共计完成理科招收人数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29分,最低分为539分,平均分为587分。
浙江省本科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7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5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5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52分,最低分为588分,平均分为622.9分。
青海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7日顺利结束。原招生理科计划人数20人,共计完成理科招收人数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56分,最低分为468分,平均分为526分。
天津市本科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7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3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20分,最低分为562分,平均分为583分。
云南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8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34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4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66分,最低分为630分,平均分为644.3分。
云南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30日顺利结束,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3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95分,最低分为553分,平均分为564.6分。
河南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8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29分,最低分为605分,平均分为615.6分。
河南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31日顺利结束,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37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7人。录取最高分为577分,最低分为524分(征集),平均分为542.1分。
海南省本科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9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1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1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741分,最低分为656分,平均分为688.4分。
福建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9日顺利结束。原招生理科计划人数20人,共计完成理科招收人数21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05分,最低分为545分,平均分为566.7分。
江西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9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1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1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22分,最低分为606分,平均分为612.9分。
江西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30日顺利结束,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8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8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69分,最低分为536分(征集),平均分为545.7分。
四川省本科第一批次理科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9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15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15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58分,最低分为624分,平均分为639.3分。
四川省本科(文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30日顺利结束。文科原计划招收人数70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7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72分,最低分为555分,平均分为560.3分。
贵州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0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7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7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35分,最低分为596分,平均分为614.5分。
贵州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6日顺利结束,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4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4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99分,最低分为509分,平均分为536分。
北京市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0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7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88分,最低分为527分,平均分为544.9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地新疆班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0日顺利结束,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2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2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49分,最低分为412分,平均分为471.68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语班(预科)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0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4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4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29分,最低分为487分,平均分为497.6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4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20分,最低分为585分(征集),平均分为604. 7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1日顺利结束,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33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4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64分,最低分为505分,平均分为521.8分。
甘肃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1日顺利结束,理科原招生计划人数15人,共计完成招收人数1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07分,最低分为580分,平均分为591.7分。
甘肃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8日顺利结束,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3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67分,最低分为523分,平均分为533.6分。
辽宁省本科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1日顺利结束,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01分,最低分为586分,平均分为591.5分。
吉林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1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27分,最低分为579分,平均分为604.9分。
湖南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1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24分,最低分为607分,平均分为613.3分。
湖南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8日顺利结束,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60分,最低分为535分,平均分为545.8分。
山东省本科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1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6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60人。录取最高分为631分,最低分为583分,平均分为593.2分。
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1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1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1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86分,最低分为485分(征集),平均分为557.4分。
上海市本科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1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3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30分,最低分为481分,平均分为504.6分。
陕西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3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4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4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22分,最低分为588分,平均分为602.6分。
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3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27分,最低分为609分,平均分为617.09分。
安徽省本科第二批次理科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30日顺利结束,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56分,最低分为530分,平均分为541.5分。
山西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3日顺利结束,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1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1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88分,最低分为563分,平均分为570.8分。
山西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9日顺利结束,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6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27分,最低分为514分,平均分为519.1分。
湖北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6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4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4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26分,最低分为580分(征集),平均分为613.2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6日顺利结束,原招生计划理科人数20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0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44分,最低分为523(征集)分,平均分为560.8分。
黑龙江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8日顺利结束,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2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2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590分,最低分为497分,平均分为543.3分。
河北省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30日顺利结束,原计划招收理科人数35人,共计完成招收理科人数35人。录取的最高分为609分,最低分为505分(征集),平均分为552.4分。
1、临床医学 推荐指数: 4.4(444人推荐)
2、医学检验技术 推荐指数: 4.6(325人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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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护理学 推荐指数: 4.3(214人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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