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奖学金是为了鼓励报考师范、农林、民族、体育和航海等专业的学生而设立的专项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专业奖学金的具体等级标准、评定比例及实施办法,由各学校自定。
专业奖学金的评定比例为:一等专业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二等专业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三等专业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85%评定。学校可在专业奖学金的总额内适当降低一、二等奖学金的比例和标准增设单项奖,但获得一、二等奖学金和单项奖的人数比例应严格控制在本、专科学生人数的20%以内。其中,获得单项奖的控制在本、专科学生人数的5%以内。
大学奖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模范遵守中专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专业、勤奋刻苦、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
各类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如下:
1、甲等奖学金:
操行评定:优(90分以上);
考试课成绩均在80分以上。
考查课成绩均及格。
2、乙等奖学金:
操行评定:优良(85分以上);
考试课成绩均在75分以上。
各门考查课成绩均及格。
3、丙等奖学金:
操行评定:优良(85分以上);
考试课成绩均在70分以上。
各门考查课成绩均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