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定,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表演(艺术类)21000元25000元/学年/人,艺术设计、动画(艺术类)专业每人180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15000--29800元/学年;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11000--168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住宿费为1600元/年2500元/年
第十七条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对于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及在文体方面有相当专长者。学校将给予奖励。学校设有三好生(年度)、学习优秀生、学习优良生、学生优秀干部、社会实践奖等多项奖项。第十八条勤工俭学:学校设有专门的学生服务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助学服。第十九条关于助学贷款:我院可以为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按规定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历教育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学习成绩优异,在上一学年中,总评成绩不低于90分,无补考、重修记录;6、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7、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须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按规定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历教育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1、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6、家庭困难,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综合素质好;7、勇于面对困难,自立自强,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8、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9、在上一学年中,总评成绩不低于80分,没有不及格科目。
北京城市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综合性普通高校。1984年,创建海淀走读大学(北京城市大学前身);2003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北京城市学院”;2011年,成为中国大陆第一批拥有硕士研究生院的民办高校。
截至2015年6月,该校有中关村校区、航天城校区、大学城校区和顺义杨镇校区四大校区;占地面积约1250亩,教学设备总值达 2.3亿元;学校馆藏图书215余万册,实验实训室百余个;设置理工、文法、财经、艺术、外语、管理、医药等学科门类百余个专业;有教工1700余名,全日制在校生2.2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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