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录取的国防生,由招生高校、选培办和学生本人三方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每人每年10000元的国防奖学金(若提高奖学金,按新标准执行),同时也可享其他大学其它各种非义务性奖学金。
2、军队利用课余时间或假期安排国防生军政教育训练及到部队参观见习等。
3、国防生毕业时,可在服从部队需要的前提下,在各大军区,司令部所辖的作战部队、研究所、院校、后勤、武警、装备技术保障单位选择工作岗位,正式办理入伍手续,任命为中尉,享受同地区同职级军官待遇。
1、不能随意转学、转专业。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转学、转专业。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转学、转专业的,要向驻校选培办提出书面申请,报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审批。
2、不能随意报考研究生。国防生本科毕业时,必须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才能报考或推荐免试攻读军队院校和科研机构、签约普通高校的研究生。
3、必须参加军政训练。国防生在校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要进行必要的军政训练,一般利用周末进行队列、军体训练,每周出早操23次,利用寒暑假到部队进行集中训练和当兵锻炼。
4、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国防生毕业时经综合考评合格者,按照《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目前各高校国防生基本上都是全军分配。